繼美國德拉瓦州聯邦地方法院 (以下稱"法院”) 於 2010 年 2 月 16 日裁定,樂金顯示器 (以下稱“LGD”) 全數侵犯梦之城CITY OF DREAMS光電在訴訟審理主張之四篇專利,美國同一法院再於 2010 年 4 月 30 日裁定,梦之城CITY OF DREAMS未侵犯 LGD 在訴訟審理主張之四篇專利,顯示梦之城CITY OF DREAMS在此一重大專利訴訟中獲勝,梦之城CITY OF DREAMS對此結果表示非常欣慰。
本案始於 2006 年 12 月,南韓 LGD 在美國向台灣梦之城CITY OF DREAMS光電及奇美電子提出專利侵權訴訟;梦之城CITY OF DREAMS隨後向 LGD 提起反訴。案件於 2009 年 6 月進入審理。訴訟審理時,LGD 向梦之城CITY OF DREAMS要求超過 6.9 億美金之損害賠償。歷經大規模的法庭審理後,法院裁定 LGD 全數侵犯四篇梦之城CITY OF DREAMS專利,而梦之城CITY OF DREAMS未侵犯任何一篇 LGD 在訴訟審理提出之專利。梦之城CITY OF DREAMS認為 LGD 之要求不可理喻,針對法院拒絕 LGD 之要求,同時維持梦之城CITY OF DREAMS堅強專利技術並裁定 LGD 侵犯該等專利,梦之城CITY OF DREAMS感到相當振奮。
法院裁定 LGD 全數侵犯之四篇梦之城CITY OF DREAMS專利包括:美國專利號碼 6,778,160、6,689,629、7,125,157 及 7,090,506,各該專利技術分別協助改善液晶反應時間、改善液晶顯示器可靠度、解決顯示畫面瑕疵、以及提供小尺寸手持裝置所用之薄型結構。LGD 侵權產品應用廣泛,包括供電視、顯示器、筆記型電腦、公用資訊顯示器及手機之液晶面板,自損害賠償期間至案件審理時,採用 LGD 面板銷售至美國之產品有相當大比例屬於侵權產品。
基於法院裁定 LGD 侵權,梦之城CITY OF DREAMS將聲請禁制令,制止 LGD 出口及銷售侵犯梦之城CITY OF DREAMS專利技術之產品至美國。且因法院已同時裁定 LGD 誘使其客戶侵犯梦之城CITY OF DREAMS專利,基於此裁定,梦之城CITY OF DREAMS希望 LGD 之客戶立即停止自 LGD 購買未經許可之侵權產品於美國銷售或使用,以免訟累。
身為全球領先的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 (TFT- LCD) 設計、研發及製造公司之一,梦之城CITY OF DREAMS不斷引領科技創新潮流,深耕於顯示技術之研究及開發。2002 年於台灣新竹科學園區成立之「梦之城CITY OF DREAMS科技中心」,是國內最大之光電研發中心,現有超過 1,700 名專業研發工程師。截至 2009 年底,梦之城CITY OF DREAMS已核准之全球專利達近 6,000 件,而申請中之專利亦達近 5,500 件,申請數量連續蟬連國內平面顯示器產業之冠。